隱私權政策

第1條 會員註冊與加入

會員須為具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或合法登記之法人或團體。若會員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非經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協議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不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如會員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即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協議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會員應完成註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填寫會員資料、提供註冊流程中所要求之相關文件或資料,並應依本網站於註冊當時所訂立之方式完成會員認證。會員註冊所提供的所有資料,應為正確且即時的資料,不得利用他人名義註冊為會員;如會員所提供的資料有變更,應即時通知本網站更新其資料。如會員未即時提供資料、未按指定方式提供資料、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或未即時更新資料,捷瑩股份得不經事先通知,隨時停止或暫停對該會員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會員有自行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之義務,不得提供或透露予第三人保管或使用;對於使用特定帳號及密碼登入本服務系統後之所有行為,推定為該帳號持有人自己之行為。會員如果發現或懷疑其帳號或密碼被第三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會員應立即通知本網站。對於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之申請,捷瑩股份保留是否同意其註冊之權利。

第2條 平台服務

本網站之交易平台主要提供最優惠之選品服務,會員可在本平台找到性價比最高之物件。會員可以取得運動戶外周邊、健康生活、寵物保健、生活選物線上購物平台。在後疫情時代提供一個更便利的資訊整合。

平台有三種會員制度,以白銀/黃金/鑽石三個制度做分級。白銀會員以三十元一點做累計,若於一年內消費滿兩萬元即可晉升為黃金會員。黃金會員二十五元一點做累計,若於一年內消費滿四萬元即可晉升為鑽石會員。鑽石會員則是以十五元一點做累計。一點及代表一元,可當作消費金折抵。

第3條 買賣程序

日常 543 / Day to Day 543 / D2D 543 建立一個屬於自我定義: Dealer to Distributor = D2D 保障平台上所有採購商品擁有健全出處朔源。

平台選定台灣正確大型經銷商,分銷直送會員客戶。若會員對線上採購商品有疑慮,弊司提供完整商品採購出處資訊與採購發票以資證明。

平台皆免運費,商品出貨皆會錄影經檢驗完成物件商品狀態及檢查才會出貨,若會員對於收到的商品有任何疑慮,經會員同意,請務必提供開箱影片,商品問題處照片及保持好商品完整性。下單後商品會於付款完成3-5個工作日送達。

第4條 上架者與消費者之義務

消費者於本網站購買商品及/或服務時,請務必仔細確認所購商品的品名、價格、數量、型號、規格、尺寸或服務的時間、內容、限制性要求等重要事項,並在下單時核實聯繫地址、電話、收貨人等資訊。倘若收貨人非會員本人,貨物經收貨人簽收視為會員本人簽收。

第5條 退貨

經由本網站所進行之交易,除非該交易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規範之商品鑑賞期,消費者僅於下列情況得主張退貨:

  1. 商品有毀損
  2. 錯誤的商品 (例如:尺寸、顏色與物件刊登資訊不符等)
  3. 商品有瑕疵/無法使用
  4. 商品明顯與描述不符

符合退貨條件之交易,消費者於本網站提出退貨申請後。

本網站將會補貼符合本條規定資格之退貨運費,由捷瑩未來指定的物流廠商負責取件及運送,消費者應配合提供取件、收貨地址及其他所需資料或協助,本網站將全額補助運費商。

 

消費者知悉且同意,退還之商品應保持消費者收貨時的狀態,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本體、配件、包裝、附隨物品等,若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致退還之商品或包裝有損耗者,將影響消費者之退貨權利。

 

第6條 退款

會員退貨或交易不成立或取消,除以信用卡支付消費款項者應依各該信用卡組織規約所訂定之信用卡爭議處理機制規範辦理外,退款事宜應依以下約定處理:

  1. 倘因任何原因取消交易時,由捷瑩股份安排將相關款項無息返還予會員,會員點數也將扣除。如因退款所產生之費用將由捷瑩未來負擔。倘以信用卡付款者,則將款項退刷至刷卡卡片中。
  2. 對於可能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交易、因錯誤所為之付款、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命令,捷瑩股份得依消費者之指示退回價金款項。

第7條 資料隱私

捷瑩未來絕對保護與尊重會員個人的隱私權,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定下述規範,請詳細閱讀捷瑩股份蒐集使用者個人資料的方式、範圍、利用方法、以及查詢或更正的方式等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與本網站客服聯絡。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捷瑩未來為了行銷、客戶管理與服務、提供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履行法定或服務條款義務、保護當事人及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售後服務、辦理贈獎活動(包含確認得獎者身份、提供贈品及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等)以及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等目的,依照各該服務之性質,可能蒐集您的姓名、生日、身份證號、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E-MAIL及地址等)、服務單位、職稱、為完成收款或付款所需之資料、IP位址、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使用者身分之個人資料。

本網站蒐集之個人資料包括:

  1. 會員基本資料:姓名、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電子郵件信箱。
  2. 網路交易平台服務:商品寄送相關資料,包含收件人之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及其他必要資料。
  3. 任何透過本網站所進行銷售或消費相關紀錄。
  4. 基於市場分析、會員權益通知、或提供現在或未來本網站衍生之其他服務或附隨以上各樣服務,為作業之必要會員所提供之其他資料。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會員要求停止使用或本網站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2. 區域:捷瑩未來及本網站服務的區域。
  3. 對象:基於第1項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而有必要得知用戶個人資料者(包括捷瑩未來、捷瑩未來關係企業與捷瑩股份具有業務合作關係者)。
  4. 方式:書面、傳真、電子郵件及網際網路等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的使用方式進行及網際網路等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的使用方式進行。
  5. 捷瑩未來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捷瑩未來行使以下權利,惟捷瑩未來得視情況收取必要的費用: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1. 會員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可與本網站客服連絡進行申請。
  2. 倘若拒絕提供會員所需必要之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捷瑩未來及本網站之完整服務。

第8條 行為規範

會員使用捷瑩未來之相關服務及功能時,應使用自己之會員帳號及密碼登入系統,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自己之會員帳號。會員同意遵守相關法令規範,且不從事下列行為:

  1. 上載、張貼、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 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網站。
  2.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網站。
  3. 刊載、傳輸、發送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的資料。
  4.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5. 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6. 於本網站刊載、發佈、傳送信息,引導會員不經由本網站進行交易。
  7. 未經同意收集他人電子郵件位址以及其他個人資料。
  8. 未經同意擅自摘錄或使用會員服務內任何資料庫內容之全部或一部。
  9. 刊載、傳輸、發送、儲存病毒、或其他任何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或訊息。
  10. 破壞或干擾會員服務的系統運作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之行為。
  11. 在未經授權下進入本網站服務系統或是與本網站有關之網路、或冒用他人帳號或偽造寄件人辨識資料傳送郵件,企圖誤導收件人之判斷。
  12. 任何妨礙或干擾其他使用者使用會員服務之行為。
  13. 傳送幸運連鎖信、垃圾郵件、廣告信或其他漫無目的之郵件。
  14. 透過不正當管道竊取會員服務之會員帳號、密碼或存取權限之行為。
  15. 其他不符合會員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

會員如發現其他會員有違反法令、或違反會員服務條款或相關行為規範之行為,可以向捷瑩未來提出檢舉。

會員不因其加入成為捷瑩未來之會員而取得捷瑩股份任何智慧財產權之明示或默示之授權,非事先經台灣娜克阜書面同意,會員不得使用、重製、或散布台灣娜克阜上任何形式的著作、資料、商標、或標識。

如果任何文字、圖檔、圖片或其他著作或資料發生權利歸屬或其他合法性爭議,本公司有權隨時不經通知,直接停止提供、或直接刪除、或通知會員停止使用。

 

第9條 停權及終止

捷瑩未來發現、或接獲第三人之檢舉或通知,認為會員之行為、交易、或其所刊載之相關物件或訊息,有違背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之權益、或違反會員服務條款或其相關規範或規則之虞者,為維護捷瑩未來之權益、或避免損害或爭議擴大,捷瑩股份得不經事先通知,先行移除所涉及之物件或資料、或使之無法被存取,並得暫停該會員所能使用之服務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且得取消其會員資格、終止會員服務條款;其涉及違反法令者,並得主動將會員資料及相關交易資料或資訊,移送相關司法機關調查,或依法配合相關司法機關調查。捷瑩未來得隨時在網站上公告停權的會員名單。會員違反法令、侵害他人之權益、或違反會員服務條款者,對於捷瑩未來及他人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因會員違反法令或違反會員服務條款之行為致其交易相對人受有損害時,對於捷瑩股份因依所訂之保障方案對該交易相對人進行補償所生之損害及所支出之費用,會員應對捷瑩股份應負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第10條 系統維護及服務中斷

捷瑩未來將盡力維護本服務系統之正常運作,使會員之交易活動得以順利進行,但本服務僅依其現況提供服務,對於下列事項,捷瑩未來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保證:

  1. 符合會員之特定需求;
  2. 系統及軟體得以不受干擾地持續運作;
  3. 資料得以被即時、正確無誤地傳輸、處理、儲存及備份;
  4. 系統、軟體及資料之錯誤,將被即時發現及更正。

本服務系統因進行例行性維護、搬遷、更換、升級、或維修,致本服務暫停或中斷時,捷瑩股份將於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或公告之方式,告知會員。

 

第11條 授權

會員上載、傳送或提供物件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至捷瑩未來時,視為會員已同意授權捷瑩未來得利用、儲存及刊載該等資料,以供特定或不特定之使用者搜尋及瀏覽,並得經由平面或電子形式,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公開發行、公開發表、或公開傳輸該等資料,並得將該等權利轉授權予第三人。會員上載、傳送或提供物件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至捷瑩未來時,應擔保其有上載、傳送或提供該等資料之權利,且得授權捷瑩未來利用、儲存、刊載、供特定或不特定之使用者搜尋及瀏覽、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公開發行、公開發表、或公開傳輸該等資料,且得將該等權利轉授權予第三人。為維護智慧財產權人之合法權益,會員發現其他會員所刊載或發布之物件或相關訊息,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者,得向捷瑩股份提出檢舉或通知。

第12條 權利轉讓之禁止

非經捷瑩未來之書面同意,會員不得將本會員服務條款或其他與本網站相關之一切權利與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讓與或移轉予第三人、提供擔保或為其他任何形式之處分。

第13條 準據法及管轄

本會員服務條款及其相關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等,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會員與捷瑩未來間因本服務、本會員服務條款或其相關使用規範、辦法、處理原則、政策、及相關服務說明所生之爭議,如因此而訴訟,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14條 通知

捷瑩未來向會員依本條提出之地址寄送書面文件時,如因乙方拒絕受領、查無此人或其他原因致書面無法送達或送達遲延時,甲方於發信時即視為合法送達。捷瑩未來向會員依本條提出之電子郵件信箱寄送電子郵件時,以會員收受該電子郵件或捷瑩未來發信後24小時之較早者,為送達時間。註冊隱私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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